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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机构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2日  |  阅读:7690次

校长办公室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负责学校行政的全面工作。

    一.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决议。按教育教学规律办学,努力为国家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审批各处室的工作计划,定期检查,总结工作。协调并督促各部门各尽其职、各施其能、务实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三.组织制定和实施各项岗位责任制,教职工聘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加强和改善学校行政管理,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努力建设一支面向二十一世纪、数量适当、素质优良、结构优化、能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和素质教育需要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教师队伍。

    五.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学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按教育规律办事,改进教学方法,推进教学改革。加强基础知识的教学和基本技能的训练。注意学生智力的开发和能力的培养,组织开展文体、科技、兴趣小组等课外活动,发展学生特长,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六.主管学校的校舍、经费、发展、设备、校园文化、专业建设、招生与就业等管理工作。

    七.抓好勤工俭学,兴办校办产业,争取社会其他力量参与办学,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关心师生员工的生活和身心健康,逐步改善教职工的福利和办公条件、生活条件。

    八.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并认真检查执行情况,保证学校的正常秩序,逐步实现学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制度化,弘扬具有本校特色的校风、教风、学风。

    九.在规定范围内聘任教职工,按学校的实际情况,实施教职工奖金分配方案,对违纪者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十.参加培训是校长的权利和义务,校长应按有关规定,接受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招生办

    一.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格按岗位工作职责办事。    
   二.收集招生信息,拟定学校招生工作计划和有关政策,完成招生等工作。

   三.具体组织实施招生方案,招生宣传、咨询、接待工作。

   四.设计、联系制作招生简章,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资料。负责招生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五.负责推荐、培训、考核、管理招生工作人员。

 

   六.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协助招生就业办做好每年的招生工作与毕业学生的就业跟踪调研工作。

                                                                      财务处 
    一.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格按岗位工作职责办事。

    二.在校长的领导下全面主持财务科工作。

    三.认真贯彻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加强全校财经管理。参与学校经济活动的预测、决策、控制和分析、考核,全面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核算质量。

    四.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编制经费预算及综合财务计划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

    五.保证学校的一切财务活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贯彻执行有关财经法律法规。

    六.促进学校改善财务管理水平,合理使用并科学运筹学校资金,提高办学效益。

    七.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并对其他的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堵塞财经管理上的漏洞。

    八.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为财务决策的科学化提供可靠的基础。

    九.贯彻勤俭办事的方针政策,严格控制各项财务开支。

    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教务处 

    一.协助校长(副校长)制定和实施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开发;重点、精品专业的课程建设;课程教学的具体安排与实施。负责学校学年、学期课程表的编排和调整工作。负责学校实训基地(场所)的规划与建设。

    二.制定和完善教学、教研管理制度,抓好教学、教研常规管理和量化考核工作。审核教师月课时量。

    三.开展好听课、评课、教研教改等教学活动。收集职教新信息,掌握职教新动态,做好教学、教研工作总结。

    四.抓好专业教师的继续教育、再培训及传帮带工作,负责提出年度(学期)教师新增用人和培训计划;协助校长做好教师的聘用和工作安排,教师日常工作的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五.负责每学期教材供应计划和订购工作。

    六.建立健全教学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做好学生的毕业颁证、技能等级鉴定工作。

    八.完成校长(副校长)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保卫科
    一.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格按岗位工作职责办事。

    二.负责制定学校安全保卫、校园巡视工作计划。

    三.负责维护校内治安秩序,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保密、安全工作;加强对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保卫学校内部安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灾害事故等。

    四.指导、督促和各部门搞好单位治安综合治理,对广大师生员工进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和交通安全教育,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指导护校队开展工作。

    五.负责建立信息网络,接待、处理师生来信来访和报案报警等工作。

    六.负责校园道路交通和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七.负责全校保安人员的培训等管理工作。

    八.做好本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处室建设。

    九.布置落实安全保卫和校园巡视工作。

    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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